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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網路協會呼籲台灣勿抵制創新

2016/12/07
兩週前,Uber才發表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,「懇請」將「車輛分享」合法化;這一次,換成了美國網際網路協會寄信到總統府,「呼籲立法院停止將公路法罰款上限修改成2,500萬元、公路總局停止要求手機應用程式商店下架Uber APP」,信件寄送副本對象還包括了行政院長林全、立法院長蘇嘉全、國民黨、民進黨、時代力量、新黨、親民黨黨團總召,希望台灣政府讓民眾能夠選擇擁抱更便宜、省時的科技。
 
這封由美國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兼執行長Michael Beckerman簽名發出的呼籲信,先是表達協會成立宗旨,在於「藉由更自由開放的網路發展推動創新與幫助經濟成長」。但若要讓網路持續發展,得要靠政府和法律維護出一個對消費者友善且開放的環境,而想達成這樣的目的,就要努力讓世界各地的「規則」能公平、公正的對待網路科技平台。
 
呼籲信「先褒後貶」,希望台灣政府停止修法罰Uber
 
信裡面接著說,「台灣是一個全球科技強國,美國網際網路協會對台灣期許能成為亞洲矽谷表達高度讚賞,加上政府指派唐鳳出任行政院數位政委,都展現了台灣擁有科技友善政策的環境。」
 
不過呼籲信裡的「好話」也就從這裡結束了。「不幸的是,最近台灣政府的一些行為,讓我們擔心會影響網路運輸共乘市場的創新和經濟發展。」協會舉Uber為例,強調這是一項以科技為基礎,連接乘客和駕駛的手機運輸平台服務,「台灣立法院卻正在考慮修法處罰Uber駕駛,將罰款上修到最高2,500萬元的世界天價,加上公路總局發文要求手機應用程式商店下架Uber App,因此我們呼籲政府停止這些影響共乘市場競爭、創新和消費者選擇的行為。」
 
呼籲信寫到這裡,開始軟硬兼施。「儘管我們不贊同這些行為,但我們也相信台灣政府能在共乘市場中扮演重要角色,透過關心乘車安全、保險和稅金問題。據我們了解,Uber已經多次跟政府討論不同的合法途徑,分享了在全球納稅的經驗,希望能回答台灣政府提出的稅收相關問題,並且能在法律上被承認,但結果卻不盡人意。」
 
甚至開始有更強烈的句子出現。「雖然協會支持適當的平衡管制,但這些管制不能隱藏著阻礙競爭和保護現行產業的意圖,若台灣政府不改變這些扼殺市場發展的行為,恐怕會留下保護市場寡佔業者的名聲。」
 
科技公司組美國網路協會,強烈表達挺Uber在台灣合法
 
其實美國網際網路協會一向對表達政策立場不遺餘力,這次對台灣法規表達「強烈」意見也不讓人意外,過去他們就曾對TPP、川普當選總統發表看法和政策建議。由於組成協會的會員都是知名科技公司,如Facebook、Google、Amazon等等,加上Uber也是其中一份子,幾乎能被視為是「網路經濟開放派」的擁護者。
 
對於美國網際網路協會的公開力挺,Uber港澳台公共政策總監鄭穎怡也表示贊同,並強調進行中的「修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」連署人數,已經突破三萬人,希望政府能夠召開公聽會,讓人民討論新型態經濟的發展空間。
 
Uber不斷在台灣釋出善意,也表示將和富邦產險合作推出保險方案,儘管內容尚未公布,但這一步一步的軟硬兼施,再度把「合法」難題拋給政府處理。
 
文章出處:數位時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