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電信工會等民間團體今(3)日到勞動部抗議,為了保障勞工退休生活,提出3大訴求包括勞退提撥應提高到12.5%,改善提撥不確實高薪低報、立即開辦延壽年金保險。對此,勞動部回應,仍需衡平勞資利益並凝聚共識,審慎研議。
勞退新制開辦後、每月提撥6%,如今已屆滿10週年。但抗議團體質疑,若根據勞動部統計,現在勞工每月平均提繳工資是3萬5933元,以年資30年計算,一輩子僅存下77萬6152元,到了60歲退休後每月也只能領2939元,「這讓勞工的退休生活根本沒有保障!」
抗議團體還質疑,勞退金條例中的延壽年金規劃,是為了避免勞工因長壽導致退休金不足的經濟窘境,但勞退新制上路10年了,不僅延壽年金尚未開辦,勞動部甚至還有意修法刪除延壽年金。
對於上述抗議團體的訴求,勞動部表示,據世界各國經驗,關於勞工老年生活保障可分為社會保險年金給付、企業退休金及個人儲蓄。台灣勞工老年退休生活保障,已建構第1層勞保老年給付及第2層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退休金制度等保障。
針對勞退新制,勞動部表示,可讓勞工在不同事業單位工作,不同的雇主均須為其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%的退休金。再者,勞工可在不超過每月工資6%範圍內,自提退休金。自願提繳部分,可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,享稅賦優惠。
勞動部說,勞退新制施行後,確實解決過去勞退舊制年資無法累計而領不到退休金的問題,至於這次勞團訴求提高勞退新制提繳率,仍需衡平勞資利益並凝聚共識,審慎研議。
有關延壽年金部分,現行規定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,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(俗稱延壽年金),作為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之用。
勞動部指出,提繳退休金累積金額不高及身體狀況不佳者,強制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平均餘命後的年金保險,勞工月領退休金勢必會更少,恐影響其退休基本生活。此外,延壽年金保險面臨長壽風險及超高費率負擔,實務上開辦不易。
勞動部說,為確保勞工生存期間有合宜退休金,並賦予勞工更多支配權,已研擬修法讓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勞工除得請領月退休金外,也可選擇一次退休金,並刪除延壽年金。